2009年11月份問政紀要

自柵湖線通車以來,周柏雅議員為了替市民的安全把關,至今(7至11月)總共向台北市政府索取捷運有關資料879案、提出書面質詢70案(表1)。

柵湖線至今共發生5次重大撞車事故(表2),就有4次是由周柏雅議員率先揭發!而市政府漠視撞車的嚴重性,只一味想掩蓋事故真相,才會釀成一次比一次嚴重的事故,導致11月26日兩車頭撞在一起的慘劇!

捷運公司 443
捷運局 423
法規會 4
秘書處 2
研考會 7
書面質詢 70

(表1)

3月21日 第163號列車出軌!
7月01日 第178號列車擠軌!
8月09日 第193號列車擠軌!
10月16日 第42號列車出軌!
11月26日 第101號、107號列車相撞!

(表2)

在周柏雅議員針對柵湖線乘客安全的嚴格把關下,戳破市政府為了趕通車造成柵湖線測試不足不實,導致今日狀況不斷!測試如同體檢,悠關未來的行車安全,但市政府卻連那些測試項目有派人見證?都搞不清楚,最後更在本會期市政總質詢創下兩項難堪的歷史紀錄:

  1. 11月13日市政總質詢時,市政府因為無法詳實提供柵湖線測試相關資料,回答不出議員提問,創下有史以來第一次因為市府團隊無法回答議員質詢而中斷2小時又擇期再補質詢的紀錄。
  2. 11月19日又創下市政總質詢回答不出到底有多少測試項目有派人現場見證之問題而逼得郝市長保證一定在當天晚上12點前提供,才得以繼續進行質詢的紀錄。然而當晚所提供的資料仍不完整,郝市長的承諾馬上跳票!

沒照片沒真相!

(內湖機廠當時

有22台全時錄影)

3/21第163號列車撞牆。 捷運公司至今未提供7/1

第178號列車擠軌事故照片。

8/9 第193號列車擠軌。
10/16第42號列車出軌撞沙堆。 11/26第101號、107號列車相撞。

柵湖線再度出包大撞車!

周柏雅等市議員直擊內湖機廠電聯車撞車事件車子毀損狀況,周柏雅表示,107電聯車下線進入內湖機廠時,撞上改為手動駕駛之101號電聯車,又因撞擊力道大而造成車體玻璃損毀。這已是第五次擦撞事件,到底是人為疏失還是設備系統問題,要求捷運公司與龐巴迪要說清楚。一對列車七千萬造價,每部車三千六百萬,如此貴重的電聯車怎麼會五度在內湖機廠內發生擠軌、出軌、撞牆、側撞等事故?實在太離譜!

影片

照片





相關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v1WljRtX9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ThyYgFakAg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P-iyPVKko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yzzPZVdn6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jS_IHowHk

總質詢 11/19 – 柵湖線

周柏雅議員指出,11月13日才因為市政府無法回答海外測試項目,造成質詢中斷,延至 今日,然而捷運局卻在前一天(18日)下班前,才送來一片海外測試光碟,要議員自己看 ,但捷運局今天接受質詢時,卻對光碟內容一問三不知,又多次造成質詢中斷,市政府這種 隨便與不負責任的作法,令議員們難以接受。

總質詢 11/12 – 柵湖線

周柏雅等議員於12日市政總質詢時指出,當年馬英九市長「一車到底不轉乘,系統整合不停運」的錯誤決策,加上郝市府對系統測試把關草率,測試時間不足和測試不實就搶先通車,造成今日柵湖線不斷出包,通車後所出現的許多問題,事實上在測試期間就已多次發生過!

















不能說的秘密~柵湖線事故關鍵報告!

郝市長向本會專案報告中指出,柵湖線營運時間內共發生32次事故(但是日前捷運公司回覆本辦公室的資料卻是34次),到今天僅能提出19次的調查報告。湖捷主變電站燒毀的事故由於不在營運時段內發生,因此不算在捷運公司的事故紀錄,但沒有相關調查工作,沒有調查報告!數億元的設備,竟然可以如此輕忽,對故障和事故發生的詳細內容如此不清不楚,令人難以置信,令人難以接受。

今年3月21日 ,第163號列車於機廠中,因技術員操作列車不當而發生撞擊,其衝擊力道之大,造成列車重要組件嚴重受損,然而捷運局與相關人員卻隻字未提,刻意隱瞞,亦無任何相關事故調查報告。每組造價高達七千萬元的列車,遭撞損時卻無任何蒐證紀錄?本會也調閱不到任何的錄影或照片,令人難以接受。
市政府曾於今年過年期間1月27日 至28日,急忙徵用40名工讀生進行捷運設施及捷運車試車工作,此一作法已明顯違反大眾捷運法第30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設施之操作及修護,應由依法經技能鑑定合格之技數人員擔任之」,

今年8月9日身穿「聽奧彩繪」的第193號捷運列車,因為所謂「擠軌」,發生撞擊意外,毀損項目包含:車輛外殼受損(兩車)、車輛玻璃碎裂(兩車)、通訊纜線受損,總共花了 32 萬餘元修復費用,但聽奧彩繪的廣告損失,誰要負責呢?

藉由下列圖示,讓我們還原當天事件發生的真相。

目前已知發生的兩次擠軌事故,市政府竟然敢說沒有一次有保全證據!(相關相片、影片都沒有留存),內湖機廠裝有13具固定攝影機、7具半球形攝影機,市政府於9月9日竟以公文回答本席「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以排除故障狀況為優先,爰並未特別派人錄影或照相。」

此一現象已經明顯違反契約規定,依CB410區段標工程契約第二冊第一卷「A2緊急及意外事故通報方案」規定,兩次擠軌皆屬「第二級緊急及意外事故」,應於24小時內填具緊急及意外事故通報單並通報相關單位及作現場緊急處理,又依CB410區段標工程契約第二冊第一卷「A3 意外事故調查方案」規定,事故發生後應採取「通報」、「保持現場完整」、「照相」、「紀錄」、「封鎖」等步驟。其中,與事故相關之範圍、項目、情況均須照相。

針對捷運事故造成毀損之事件,事關營運安全,一點也輕忽不得,本席認為,市政府應立即成立「獨立事故調查委員會」(如同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檢討相關過失並追究責任,別再讓捷運局及捷運公司「球員兼裁判」,別再讓捷運族每天提心吊膽!

擠軌大危機! 柵湖線質詢三連發之二~

捷運柵湖線7/1及8/9擠軌事件真的只是茶杯裡的風暴?

不管是擠軌或是出軌,市民哪裡能了解這些文字遊戲或是在技術層面上的不同定義。但不管擠軌或出軌本身是否與柵湖線整個系統的設計有關,至少捷運公司在系統管理控制(management control)上肯定出了問題。這種已被市政府承認的「人為疏失」,如果是發生在營運主線上又如何呢?市政府極力把出事的地點由主線區硬拗成在機廠內部維修區,其用意明顯是想把事件淡化成如在家打破水杯而已。副秘書長譚國光表示,機廠內因為是人工調度,而正線軌道是電腦控制,故不會發生類似的擠軌狀況。請問所謂的「人工調度」不是應該更安全嗎?

誰能保證如此嚴重的毀損不會發生在營運路線上?如果在營運路線上,載滿乘客的列車發生擠軌又會造成市民什麼樣的生命威脅呢? 如果捷運公司宣稱的擠軌或出軌是操作人員不熟悉而產生的人為疏失屬實,我們要問捷運相關管理階層出了什麼問題? 為什麼會讓缺乏經驗的操作員操作上億元的列車? 按照捷運的標準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簡稱SOP),所有的操作員都應該是老手才是,捷運相關高層怎麼會拿全新高達2億元以上的列車讓新手當玩具呢?哪些相關督導人員須受處分?迄今是否有向過失之人員求償?市府難道不該爲好幾億元的新車迄今還沒加入營運或只營運幾天就毀損、浪費納稅人血汗錢道歉?

目前柵湖線常常發生行控中心找不到列車訊號,早已失去當初招標時所要求的高標準,即所謂的全世界首創全自動無人駕駛無人監控AGT中運量捷運。目前隨車人員與月台站務人員一大隊,早就說明通訊、號誌、供電、系統整合等一大堆問題根本無法用電腦即時取得必要資訊。如此高度仰賴人力、手動來管理、監控、運行的柵湖線,連在自家機廠裡(照理來說是擁有最有經驗的技工的地方),都會產生「操作疏失」,那真的要請問在營運路線上,市政府誰可以保證類似維修區的擠軌、出軌事件絕對不會發生?

連著2個月,發生所謂的「擠軌」事件,在龐巴迪的系統安全計畫保證書中是列為發生機率極少(營運連續操作要超過10萬小時以上才會發生的頻率)的意外,但柵湖線發生機率是超乎尋常,市政府居然一開始還想把整個事件藏起來?如果誠如副秘書長譚國光所言,發生在維修區不必報告,那面對本席的一再詢問又何必一開始就全盤否認?木柵機廠廠長為何又要故意誤導本席193列車是在內湖機廠而不在木柵機廠呢?到底是誰給他的壓力? 這種集體欺騙的行為,是要封鎖什麼真相呢? 以8/9日的擠軌事件,市府的解釋是系統無法偵測未初始化之列車,但除非偵測器壞了,否則不管初使化進行與否,列車不是都可由OCC(Operation Control Center)的行控中心控制嗎?又如捷運公司所言是人工調度疏失,難道操控面板上已有既存的車, 操作人員還會把另一輛車“擠”上去嗎? 除非捷運公司還有其他難隱之言?市政府這種只想把【公安意外】操弄成「茶杯裡的風暴」不顧人民生命安危的心態。

質詢日期:2009年 8月 28 日
質詢議員:周柏雅
質詢對象:郝市長龍斌這也算是另一種台灣奇蹟嗎?

周柏雅突擊,台北捷運木柵機廠!!

 

8月9日發生擠軌事故的第193號列車防風玻璃破裂、車廂破洞的慘況清楚可見(左下角白色裂痕)

周柏雅8月13日突擊木柵機廠終於在木柵機廠維修區角落找到毀損待修的地193號列車

註:對於事故原因,本辦公室的理解與台北市政府說法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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